在大气治理领域,传统的脱硫脱硝业务已经进入饱和期,而作为PM2.5前体物和导致臭氧污染的VOCs治理关注度逐渐提高。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强化细颗粒物(PM2.5)和臭氧(O3)协同控制,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要求,生态环境部正式印发《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《通知》详细规定了各行各业挥发性有机物(VOCs)的排放要求与检查细则,下面整理了《通知》中针对印刷行业相关内容。
排查使用涂料、油墨、胶粘剂、清洗剂等含VOCs原辅材料的企业,督促企业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的产品名称、VOCs含量和使用量等,建立管理台账。定期对含VOCs产品生产、销售、进口、使用企业开展抽检抽查,检查产品VOCs含量检测报告,并抽测部分批次产品。
工业涂装、包装印刷、鞋革箱包制造、竹木制品、电子等重点行业要加大低(无) 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力度,加强成熟技术替代品的应用。涂料、油墨、胶粘剂、清洗剂等生产企业在产品出厂时应配有产品标签,注明产品名称、使用领域、施工配比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,提供载有详细技术信息的产品技术说明书或者产品安全数据表。